在路口,不管有沒有信號燈,都有一套讓行原則。許多司機對如何在十字路口讓路感到困惑。很多路口引發的嚴重交通事故,都是在“讓”和“不讓”之間。《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應當遵守:●準備進入環形交叉路口的,讓已經在路口的機動車先行;●左轉時,在路口中心左轉。轉彎時打開轉向燈,夜間行車時打開近光燈;此外,還要遵守以下規定:●如有交通標志標線,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通行;●如果沒有交通標志或標線控制,進入路口前停車觀察,讓右側道路的車輛先行;●轉彎機動車讓直行車輛先行;●反方向行駛的右轉車輛讓左轉車輛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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