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2月31日前,車主必須續交下一年度年費。不續費的,必須在1月31日前到網點辦理銷戶退卡相關手續。未及時續費或未注銷卡或賬戶,后期重新選擇年費繳納方式的,待當期欠費歸集完畢后,繳納當年剩余月份及下一年度的年費。車主辦理銷戶退卡手續后,乙方將拆除并收回電子標簽,車輛通過收費站收費車道,不再通過年費車道。如果車主未辦理年費續費、銷戶或退卡,但仍通過年費車道通行,一經發現,車主須按照福建省車輛通行費征收標準,每日三次向乙方繳納車輛通行欠款。逃費通關的車主,將被取消辦理年費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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