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量汽車產品的缺陷是汽車產品召回的法律原因。所謂缺陷,是指同批次、同型號、同類別的汽車產品由于設計、制造、標識等原因,普遍不符合人身、財產安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存在其他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的情形。生產者應對其制造的汽車產品質量負責。具體來說,在中國境內生產銷售的汽車產品存在缺陷的,由生產者負責召回,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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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負責召回進口汽車產品存在的缺陷。以下是關于汽車召回的具體介紹:1。召回方式:召回方式分為獨立召回、強制召回和獨立強制結合召回。2.召回的實施程序:實施召回時,生產者應當按照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部門的規定制定召回計劃,并按照召回計劃實施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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