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每15年檢驗兩次。1.車輛年檢:是指每一輛取得正式車牌和行駛證的車輛都必須做的一項檢測,相當于每年按照《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給車輛體檢一次。車輛年檢可以及時消除車輛安全隱患,督促加強車輛維護,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2.不同車輛年檢的區別:車輛年檢就是車檢。《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第十六條:機動車自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時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5年內,乘用車每年檢驗一次;5年以上,每6個月一次。(二)貨車和大中型非營運客車10年內每年檢驗一次;10年以上,每6個月檢查一次。(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每2年檢驗一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查一次;15年以上,每6個月檢查一次。(四)6年以內的摩托車免于檢驗機構檢驗,需要定期檢驗時,機動車所有人可以直接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五)拖拉機等機動車輛每年檢驗一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的檢驗周期內通過安全技術檢驗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6)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能轉讓(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如果要買賣,可以去車管所辦理報廢單(注銷車輛的檔案),再進行買賣。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