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駕照的年齡在18歲到70歲之間。以下是駕照考試的相關規定:1。考試科目調整:小型自動擋汽車科目二考試取消“坡道上指定停車和起步”項目,考試內容由原來的五項改為四項。為了滿足實際駕駛的要求,進而減輕考生的考試負擔。2.考試預約時間調整:小型自動擋汽車駕駛證科目三考試合格后預約時間間隔由30天縮短為20天;駕駛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在科目一考試合格后,科目三的預約時間間隔由40天縮短為30天。3.異地考試次數調整:將申請變更考試地點允許申領小型汽車駕駛證的次數由1次調整為不超過3次,以滿足群眾異地考試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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