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國六排放標準實施時間為2019年7月1日,即從即日起,國五停止上牌,但2019年7月1日前,已銷售并開具機動車統一銷售發票,且符合國五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上述省外遷入車輛,可在2019年10月1日前(不含)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登記過戶業務。擴展內容:1。國六背景:為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根據國務院、省政府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和省政府辦公廳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有關要求,結合浙江省實際,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等四部門聯合制定《關于實施國家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通告》。2.國六啟動時間: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浙江省外銷售、注冊和轉移的輕型汽車(包括汽油車、柴油車、燃氣車和混合動力車)必須滿足或嚴于《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 (GB 18352.6-2016)6a標準的要求。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