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未參加機動車駕駛證1年以上或近1年,但駕駛證有效期不足1年的駕駛人名單。根據相關規定,這些駕駛證已經或即將被注銷。但為了最大限度地保護駕駛人的利益,公安部和上級公安機關規定,允許這些機動車駕駛人在2008年12月31日前向所轄縣(市、區)車管所或車管所申請收回,通過“科目一”考試后收回。隨著恢復期的臨近,杭州車管所再次提醒相關駕駛人,認真核對駕駛證相關信息,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補救,以免給您的駕駛證帶來不便。電話:0571-88942000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2008年11月13日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