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是綠燈時右轉車道不可以直行。以下是關于信號燈處行駛的相關介紹:1、相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規定第五十一條: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1)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2)準備進入環形路口的時候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3)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2、其他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規定第四十四條: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左側為快速車道,右側為慢速車道。在快速車道行駛的機動車應當按照快速車道規定的速度行駛,未達到快速車道規定的行駛速度,應當在慢速車道行駛。摩托車應當在最右側車道行駛。標有交通標志標明行駛速度,按照標明的行駛速度行駛。慢速車道內的機動車超越前車時,可以借用快速車道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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