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到期,可持車主身份證、車輛行駛證等證件聯系保險公司續保:1。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被保險人應當如實告知保險公司重要事項;2.重要事項包括機動車的類型、品牌型號、識別代碼、牌照號碼、使用性質以及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稱)、性別、年齡、住所、身份證或者駕駛證號碼(組織機構代碼)、續保前該機動車發生的事故,以及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3.第十三條投保人在簽訂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時,不得向保險公司提出除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以外的附加條件。保險公司在簽訂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時,不得強制被保險人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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