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三車道最左側車道為超車道,車速110-120km。中間和最右邊的車輛為車道,限速分別為90-110km和60-90km。三車道行駛法:1。在同方向三車道高速公路上行駛,最左側車道最低時速110公里,中間車道最低時速90公里,最右側車道最低時速60公里。2.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規定,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行駛速度。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20公里,最低時速不得低于60公里。3.小型客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8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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