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于2018年6月12日正式實施。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為過渡期。新政策規定,新能源汽車的補貼額度不僅以續航
里程(
查成交價|
參配|
優惠政策)為標準,還參考了電池能量密度和車輛能耗兩個重要因素。相關介紹如下:1 .補貼內容:過渡期內,上牌新能源小客車和新能源客車按照2017年補貼標準的0.7倍給予補貼;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補貼0.4倍,燃料電池車補貼標準不變。還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國家補貼,地方政府也會有補貼。按照國家規定,地方政府的單車補貼不得超過中央政府單車補貼的50%。2.降低補貼標準:十三五期間,政府對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實施補貼政策,逐年降低補貼標準。其中,2017-2018年補助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降低20%,2019-2020年補助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降低40%。2020年后,補貼政策將徹底退出。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