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駕駛證一個記分周期的上限由12分提高到18分’是誤讀。新規實施后,駕駛證滿分仍然是12分,而不是直接漲到18分。但評分后可以通過學習申請減免,最高累計減免6分。有人簡單地認為在駕駛證12分的基礎上,可以減免6分,總共18分,進而引申為“駕駛證12分會變成18分”的錯誤說法。更多信息如下:1 .記分:駕駛時有交通違法行為的,駕駛證會被記分。累計記滿12分后,駕駛員不僅不能開車,還要接受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并參加考試。有司機認為12分“不夠”,希望提高積分上限。因此,網上流傳的“3月1日駕照將由12分改為18分”的消息備受關注。2.規定:公安部交管局試點“接受教育最高可減交通違法6分”新政策。試點省市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公安機關交通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學習并考核合格,或者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并符合相關要求的,可以申請降低交通違法記分,累計最高減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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