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在時速超過100公里的高速公路上行駛時,應當與同車道車輛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車速低于每小時100公里時,可適當縮短與同車道車輛的距離,但最小距離不得小于50米。在市區行駛時,車距沒有絕對的標準,要根據車速來判斷。關于安全距離的擴展信息如下:1 .概念定義:安全距離是指為了避免與前車發生意外碰撞,后車與前車之間的必要距離。安全距離沒有絕對的數值概念,要看具體情況。2.理論來源:根據力學相關定律,車輛從運動到完全靜止期間,會繼續向前行駛一定距離。如果該車距離前車太近,很容易與前車相撞,造成追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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