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只叫記分,不扣分。違規分數從1-12分依次記錄,直至12分為滿分。更多信息如下:1 .實習期:C1及以下駕照,只要保持12分以下的分數,及時繳納罰款,一般可以安全度過實習期;如果是A、B類駕駛證,需要保證違章分數在6分以下,不含6分。如果不小心記了6分以上但沒達到12分,要趕緊交罰款,實習期一年;記分超過6分未達到12分的,應當取消最高準駕車型的駕駛資格。如果一次記滿12分,那么不管駕照是什么,都要取消實習期的駕駛資格,而且實習期的駕駛資格不是最高準駕車型,也是最高準駕車型的駕駛資格。2.取消駕駛資格:機動車駕駛人實習期內記滿12分的,取消準駕車型資格。被取消的駕駛資格不屬于最高許可駕駛類型的,還應當依照第六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取消最高許可駕駛類型的駕駛資格。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客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在1年實習期內,記分達到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實習期延長1年。在延長實習期內,記滿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取消準駕車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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