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扣留車輛,無證駕駛扣1分:1?!?a class="cmsLink"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和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2.告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車牌、標志或者辦理相應的手續,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號牌、標識或者完成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返還機動車;3.《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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