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扣押可以年檢,也可以正常買保險。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系人起訴前或者起訴后,為保證將來生效的判決能夠執行或者避免財產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標的物采取的限制處分的強制措施。以下是關于查扣車輛的更多內容:1。性質:扣押車輛是因經濟債務糾紛等原因被法院禁止登記、變更、轉讓、抵押解除、注銷、質押解除的車輛。2.法律法規:根據公安部124號令,法院對扣押期間禁止辦理車輛的業務作出了明確規定,即扣押期間禁止辦理登記、變更、過戶、解除抵押、注銷、解除質押等業務;不禁止年審、臨時號牌和更換號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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