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致人死亡、逃逸的判定解讀: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事故,造成人員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2.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
逸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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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3、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5人以上,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死亡6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力賠償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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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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