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拼裝機動車或者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的;變更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碼的;違反上述規定將被罰款。具體如下:1。非法改裝:非法改裝車輛是指對車輛的外觀、動力系統、傳動系統、制動系統進行超出原車設計載重量和功能的改裝,國家法律不允許,廠家同意。包括更換關鍵部件的行為。2.允許范圍: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安裝前后防撞裝置;機動車輛配有擋風玻璃、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增加機動車內飾。這三種都是允許的情況。此外,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發動機型號,改變已登記機動車的外觀和相關技術數據,都屬于非法改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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