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科目二不再增加項目。相關規定如下:1。規定一:小型自動擋汽車駕駛證取消科目二考試的“坡道上停車和起步”項目,考試內容由原來的5項減少到4項。2.規定二:縮短科目三考試間隔時間,小型自動擋汽車駕駛證可由科目一合格后30天調整為20天;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可以從第一科合格后的40天減少到30天。3.規定三:申請小型汽車駕駛證時,允許異地變更考試地點的次數由原來的1次調整為不超過3次。4.規定四:優化駕駛證代辦服務流程,包括設立老年人專門服務窗口或綠色通道,老年人可辦理親友12123賬號,親友可辦理駕駛證業務,駕駛證更換、換發無需出具紙質委托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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