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不是終身的。以下是擴展信息:1。駕駛證有效期:首次取得的駕駛證有效期為6年。6年內每個記分周期未被扣滿12分的記錄,有效期10年的駕駛證可以換發。在10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未扣滿12分,可以換發長期有效駕駛證。長期有效多長時間沒有具體規定。2.機動車駕駛證使用規定:60周歲以上不得駕駛大型客車、拖拉機、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人員,應當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管所,換發準駕車型或者小型自動擋汽車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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