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忘記了你的車輛行駛證,如果你被交警發現,你將受到處罰。對無證駕駛的處罰是暫扣機動車,出具強制措施證明,直至出示相關證明材料(行駛證),再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以下是相關規定:1。《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2.第九十五條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無機動車號牌、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機動車行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號牌、標志或者辦理相應的手續,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號牌、標識或者完成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返還機動車。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