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扣6分無所謂,只要駕照一個周期內沒被扣滿12分就行。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zhuan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不滿12分的,罰款已經繳納,記分清零;雖然分數未達到12分,但仍有罰款未交,分數轉入下一個記分周期。以下是駕照扣分的相關信息:1。扣分期限: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計記分期限(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自首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之日起計算,以此類推。駕駛證的清零時間是駕駛證上的發證日期,系統每年在發證日期自動清零。從駕駛證的“首次領證日期”開始,一年為一個記分周期,以此類推。2.扣12分的處理方法:已記滿12分的,需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或違法行為發生地車管所參加學習,參加考試科目一(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滿兩次12分的附加駕駛科目三考試后),即可清零。否則駕照無法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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