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車輛一個月沒有檢查,將不會被扣除罰款。經檢驗不合格仍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機動車,處以警告或者罰款,駕駛證記3分。下面是汽車年檢的介紹:1。營運客車:5年內每年一次;滿5年的,每6個月一次;2.貨車和大中型非營運客車:10年內每年一次;10年以上,每6個月一次;3.小型和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每2年檢驗一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查一次;15年以上,每6個月一次;4.摩托車:4年內每2年檢驗一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查一次;5.拖拉機等機動車輛:每年檢查一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的檢驗周期內已經通過安全技術檢驗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6.已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能轉讓(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可以去車管所辦理車輛報廢單(注銷車輛的檔案),再進行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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