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車已經報廢15年了。達到規定期限后,自然機動車將被強制報廢。如果駕駛本該報廢的機動車上路,是非常危險的,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會非常高。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不同類型的機動車實際上有不同的報廢標準。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還可以申請延遲報廢車輛。擴展數據:1。9座及以下(含9座)車輛:9座及以下非營運客車(含轎車、越野車)使用滿15年。達到報廢標準后要求繼續使用。無需審批,檢驗合格后可延長使用壽命。20年以上每年定期檢查2次,21年起每年定期檢查4次。2.9座以上車輛:9座以上旅游客車和非營運客車,使用年限10年。達到報廢標準后要求繼續使用的,按現行規定程序辦理,但可延長使用年限不超過10年。延期旅游客車每年定期檢驗4次;已停運的9座以上非營運客車,15年以上每年定期檢驗2次,16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3.營運客車:營運客車使用年限調整為10年。達到報廢標準后要求繼續使用的,按現行規定程序辦理。延期使用不超過4年,延長使用期每年定期檢驗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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