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機動車登記條例》要求,買賣二手車時對二手車進行備案的車管所,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辦理相關手續。備案的目的是辦理車輛轉移登記。一般車輛在車管所備案。更多信息如下:注1:機動車所有人住所遷出車管所管轄區域的,車管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情況,收回號牌和行駛證,核發有效期為30日的臨時行駛證,并將機動車檔案移交給機動車所有人。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臨時號牌有效期內,向居住地車管所申請機動車轉移。注2:申請機動車過戶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機動車檔案,交驗機動車。機動車轉移時檢驗有效期已過的,應當在轉移地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管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對機動車進行確認,查驗車輛識別代碼拓印膜,審核相關證明、憑證和機動車檔案,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移信息,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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