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違章開車和自己違章開車是一個流程。現在的交通違章都要經過司機的允許,比如超速等違法行為。駕駛人持駕駛證、車輛行駛證違章的,應當在違章地點或者車輛始發地繳納罰款,并扣除罰款。因為交通處罰是有據可依的,會有照片和視頻記錄,所以司機和違章者是不一樣的,交警有權拒絕處理違章罰單。以下是比較相關的介紹:相關法律法規:1。違法行為人在違法行為發生地以外的場所(以下簡稱違法行為發生地)處理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行為。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協助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查違法事實、送達法律文書、履行處罰告知程序,由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違法行為發生地作出處罰決定。2.違法行為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行為事實有異議的,可以通過互聯網網站、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違法行為處理窗口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3.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當事人申請的當日,通過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通知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如果異議成立;它將被淘汰。異議不成立的,告知有關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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