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現場或者拒絕立即駛離,阻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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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以上200元以下罰款:1。人行道違法停車的處罰依據有兩個:一個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第六項“違反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對機動車駕駛人處以50元罰款。第二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停車未按規定影響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對機動車駕駛人處150元罰款;2.在人行道非指定泊位違法停車的,將按規定對車主進行處罰,其中機動車違法停車處罰100元。非機動車違法停車將被處罰20元。因擅自停車造成人行道損壞的,將責令當事人賠償損失或者修復;3.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機動車應當停放在規定的地點。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輛;但根據本法第三十三條劃定的停車位除外。道路臨時停車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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