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緊急情況下,在緊急停車帶停車扣6分。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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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1。如果車輛因故障需要臨時停車維修,且當時難以移動,應停放在緊急停車帶。車輛停止后,應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故障車輛方向150米外設置警示標志,保持警戒距離。2.夜間,在雨、雪、霧天氣,示廓燈、尾燈、后霧燈也要同時打開。車上人員應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或應急車道。如難以及時排除故障,應迅速報警,請求高速公路管理單位協助,由救援車輛、清障車進行拖移;3.駕駛人的車輛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時,未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將故障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的;車輛發生故障或者事故后難以移動時,未按規定使用燈光、設置警示標志的,對駕駛人可處2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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