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規定用燈是什么意思?使用燈不符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交通法》。未按規定對機動車亮燈罰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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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扣1分;在道路上,車輛發生停車事故后未按規定使用燈光、設置警示標志的,一次記3分。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情況如下:33601。轉彎、變道、超車、駛離停車地點或者無轉向燈掉頭的;2.晚上道路照明好的時候打開遠光燈;3.機動車右轉、向右變更車道、超車后駛回原車道或者在路邊停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右轉向燈;4.通過村莊、急彎、斜坡、橋梁、人行橫道和沒有交通信號的路口時,應交替使用遠近光燈;5.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中心線的道路上,夜間過往車輛應在距對向150米處切換近光燈;6.機動車在道路上拋錨或者發生交通事故,妨礙交通,難以移動的,應當開啟危險警示閃光燈;7.同向行駛時,后車與前車短距離行駛時,不得使用遠光燈;8.改裝車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不允許非法改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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