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shí)速超過100公里時(shí),應(yīng)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車速低于每小時(shí)100公里時(shí),與同車道前車的距離可以適當(dāng)縮短,但最小不得小于50米。以下信息與車距有關(guān):能見度小于200m時(shí),打開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示廓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shí)60公里,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能見度小于100米時(shí),在3360打開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示廓燈和危險(xiǎn)警告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shí)40公里,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能見度小于50m時(shí),在3360打開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示廓燈和危險(xiǎn)警告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shí)20公里,盡快從最近的出口駛離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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