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責保險賠償不會影響下一年度的保費,原因如下:33601。無責保險賠償是出于人道而制定的特殊連帶責任條款,體現了“以人為本”的原則,即由無責方(事故中無責任且無需承擔任何責任或賠償責任的一方)從其投保的保險的無責保險賠償限額中強制承擔保險賠償。2.在保險賠償范圍內,只要他是事故當事人之一,無責任方所在的保險公司也必須按照無責任賠償限額對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將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體現了交強險強制保險的優越性,實現了對受害人的保險賠償。3.無責任賠償限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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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物質損失100元,醫療1000元,死亡傷殘1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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