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自銷售者出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3000公里內,發動機、變速器等主要部件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家用汽車銷售者或者生產者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更換或者退貨,并依法賠償損失。變速箱作為汽車最重要的三大部件之一,不管是新的還是舊的,只要在保修期內,廠家都會進行賠償。同時這也是國家“三包”政策的規定?!叭闭呤菍α闶凵虡I企業銷售的商品實行“包退、包換、包修”的簡稱,對不是由于用戶使用、保管不當,而是由于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故障提供服務?!叭闭叩谑艞l規定,家用汽車在保修期內,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修理時間(包括等待修理零配件)超過五日的,應當為消費者提供備用汽車,或者給予合理的交通費用補償。修理時間從消費者和修理者決定修理時開始,到修理完成時結束。如果維修時間少于二十四小時,則計為一天。同時,發動機、變速器更換兩次,或者發動機、變速器相同主要零部件因質量問題更換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費者有權選擇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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