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前車沒有故意變道,就是后車的責任,第二輛車負責第一輛車,第三輛車負責第二輛車。以下描述了與追尾碰撞相關的責任劃分和法規:追尾事故的責任劃分:第一輛車不負責;第二輛車負責第一輛車的損失和自己車前部的損失;最后一輛車負責第二輛車的車尾損失和自己的損失。無人員傷亡,當事人對事故原因和責任無爭議,交警應按照快速處理程序就地解決。追尾相關規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機動車在同車道行駛時,后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是否同車道行駛是確定事故雙方責任的關鍵。最重要的是查明事故發生時追尾車輛是否已經并線,其車輛是否強行并線。如果追尾車輛沒有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且其車輛確有并線,后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但追尾車輛有過錯的,雙方按照各自的過錯比例承擔事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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