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廣東省發《關于2016-2018年省級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補貼資金計劃的公告》。公告顯示,2016年至2018年,廣東省計劃補助2.96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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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用于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包括充換電設施補貼2.86億元,智能服務平臺補貼500萬元,氫氣加注站補貼500萬元。資金將用于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和加氫站示范建設。公示期為2018年6月7日至6月13日。此前,廣東省發布充電基礎設施補貼公告,需滿足以下條件:一、充電基礎設施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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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符合《廣東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暫行辦法》要求;二是收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服務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要求;第三,根據國家和省的相關要求,可以實現充換電的數據共享。應接入廣東省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智能服務平臺,實現充電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接入證書由智能服務平臺管理機構頒發。第四,可以測量充電基礎設施的電能,查詢位置,監控充電狀態;第五,按照《廣東省收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等規定完成竣工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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