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駕照有四個科目,考試科目內容及合格標準全國統一,考試順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依次進行,前一科目考試合格后方準參加后一科目的考試。駕駛證考試是為了獲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考試,考試科目內容及合格標準全國統一,該考試分為理論知識、場地駕駛技能、道路駕駛技能及文明駕駛相關知識三個科目四項考試。各個科目的考試內容:科目一考試內容:主要考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信號及含義、通行規則等基本知識。科目二考試內容:倒車入庫、側方位停車、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直角轉彎和曲線行駛五項是必考內容,部分地區還有其他項目。科目三考試內容:科目三包含上車準備、起步、直線行駛、加減擋位操作、變更車道、靠邊停車、直行通過路口、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通過人行橫道線、通過學校區域、通過公共汽車站、會車、超車、掉頭、燈光模擬等16項駕駛技能。科目四考試內容:主要考試內容包括安全文明駕駛操作要求、惡劣氣象和復雜道路條件下的安全駕駛知識、爆胎等緊急情況下的臨時處置方法以及發生交通事故后的處置知識等,和科目一一樣都是理論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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