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標車是指排放水平低于國家一級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排放水平低于國家三級排放標準的柴油車。通常指排放污染大、濃度高、排放穩定性差的車型。依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二條:根據機動車的使用、安全技術和排放檢驗,國家對符合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實行強制報廢。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經維修調整后,仍不符合《在用車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的相關要求;經修復調整或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的污染物或噪聲仍不符合在用車國家標準的相關要求;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三個機動車檢驗周期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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