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交通事故中的責任人應當對受害人賠償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同時應當賠償其車輛損害賠償以及其他可能的賠償如殘疾賠償金等。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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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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