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人身損害賠償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正式票據指國家承認的能夠作為報銷憑證的稅務發票和收費收據。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交通費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陪護人員因就醫、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用于交通的費用。法律依據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的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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