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發生交通事故起訴要帶的材料包括起訴狀及副本、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醫療費、住院費票據、醫院診斷證明、住院記錄以及出院記錄、交通費票據、誤工時間以及誤工收入等證據材料。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第一百二十三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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