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醉駕行為人若導致交通事故不一定會被認定為全責,僅有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以及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等情形的會被認定為全責。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當事人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一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全部責任:(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為逃避法律責任追究,當事人棄車逃逸以及潛逃藏匿的,如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但同時有證據證明逃逸當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項情形的,不予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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