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一起喝酒出車禍了的,一起喝酒的人對事故的造成有過錯的有連帶責任。如強迫性勸酒、明知對方不能喝酒仍勸其飲酒、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回家的、酒后駕車未勸阻導致發生車禍等損害的,一起喝酒的朋友也應當對事故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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