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酒駕扣車不要繳納停車費。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扣車屬于強制措施,而因強制措施產生的費用,應該由行政機關承擔。但是如果通知當事人來領車,而當事人超過了期限的,可能需要交費。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二十六條對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損毀;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對查封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損毀或者擅自轉移、處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損失,行政機關先行賠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因查封、扣押發生的保管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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