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傷殘鑒定一般是出院后三到六個月申請傷殘等級鑒定。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時機,一般應在各種因素直接所致損傷或卻因損傷所致的并發癥治療終結后進行評定。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對精神疾病的鑒定,由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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