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交通事故住院費用一般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支付(1萬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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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也可以協
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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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由對方先行墊付,當然己方也可以墊付,最后憑醫院發票要求賠償。但是醫院不得因為沒交錢而拒絕搶救。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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