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交通事故調解證明材料有:1、受傷者身份證、戶口本;2、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3、門診病歷本;4、醫院住院病歷;5、醫療費發票、后續醫療費證明,殘疾輔助器具費發票;6、關于休息誤工的醫療診斷證明、勞動合同、工資單或者收入證明等。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條發生可以自行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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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處理的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可以通過互聯網在線自行協商處理;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可以通過互聯網共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線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當事人報警的,交通警察、警務輔助人員可以指導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當事人要求交通警察到場處理的,應當指派交通警察到現場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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