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不是必須解除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愿意繼續留用被判緩刑的勞動者,也可以不解除勞動合同,這樣的做法同樣符合法律規定。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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