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交通違章處罰新規定有副駕駛不扣安全帶扣1分,罰款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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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故意污損、遮擋號牌直接扣12分并按最高的限度處罰;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上停車扣12分;飲酒后駕駛和醉酒駕駛,在違法記分上一律記12分。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第一百零一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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