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基本注意事項有:1、當事人應應當積極主動配合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不得有弄虛作假、提供偽證等行為;2、如果當事人對傷殘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申請重新鑒定。法律依據《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二條委托人委托鑒定的,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并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核對并記錄鑒定材料的名稱、種類、數量、性狀、保存狀況、收到時間等。訴訟當事人對鑒定材料有異議的,應當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則所稱鑒定材料包括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比對樣本材料以及其他與鑒定事項有關的鑒定資料。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接受辦案機關委托進行重新鑒定:(一)原司法鑒定人不具有從事委托鑒定事項執業資格的;(二)原司法鑒定機構超出登記的業務范圍組織鑒定的。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