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交通事故出院后待病情穩(wěn)定后即可申請傷殘鑒定。根據(jù)規(guī)定,根據(jù)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的人身傷情鑒定標準和被害人當時的傷情及醫(yī)院診斷證明,對影響組織、器官功能或者傷情復雜,一時難以進行鑒定的,待傷情穩(wěn)定后及時提出鑒定意見,并出具鑒定文書。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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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確定具備資格的鑒定人;協(xié)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當事人未申請鑒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應當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進行鑒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九十二條因確定損害賠償?shù)臄?shù)額,需要進行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由各方當事人協(xié)商確定有資質的機構進行,但財產損失數(shù)額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托。當事人委托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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