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長春新能源車補貼政策于2022年5月1日出臺;目前的政策狀態是:已生效;執行時間為:22年5月21日-22年9月21日;具體內容以下:
按購車發票金額補貼分為三檔,每檔可在消費券(家電、汽車內飾、汽車保養十足抵用)和立減補貼之間二選一:新能源車5-10萬消費券補貼4000
元(
查成交價|
參配|
優惠政策)/臺,立減補貼3000元/臺;10-20萬補貼5000、4000元/臺;0萬元以上補貼7000、6000元/臺
限制條件為:
在長春市內限上汽車銷售企業購買5萬元及以上乘用車、微型或輕型貨車(非營運車輛,包括新能源車購置,不包括二手車交易)的個人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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